2023年第三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香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决定开展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抽查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抽查对象范围及抽查比例 在全县范围内私屠滥宰监管和畜禽定点屠宰厂、点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抽取比例为20%。 抽查内容 一般检查事项。畜禽定点屠宰厂、点是否违反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从事畜禽屠宰活动是否经定点;畜禽定点屠宰厂、点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是否对畜禽或者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畜禽定点屠宰厂、点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规程。 四、抽查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由双随机系统管理工作人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抽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由各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下载打印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人员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实施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公示信息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对抽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各参与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抽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本次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由系统通过内外网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参与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抽查检查工作。 (二)监管服务统一,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录入、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香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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