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xhxjsju/2023-00532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3-08-31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香建罚字【2023】第15号、16号、17号
香建罚字【2023】第15号、16号、17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8-31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香建罚字「2023」第15号

人:香河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4MAODDXXXX

 址: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园区和XXXX

 话:1378560XXXX

2023年56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稽查组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香河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京哈高速公路南侧,百家湾排干渠西侧开发建设的水岸花语一期项目(变更施工单位)工程涉嫌将桩基及锚杆施工工程发包给秦皇岛秦冶勘察基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发包。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十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参考廊建20204号《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方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七、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执行标准(一)未造成质量隐患的,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0.6以下的罚款...经查水岸花语一期项目桩基及锚杆施工工程分包合同价格共计4111511元。

本机关认为  单位在京哈高速公路南侧,百家湾排干渠西侧开发建设的水岸花语一期项目(变更施工单位)工程涉嫌将桩基及锚杆施工工程发包给秦皇岛XX勘察基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发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十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参考廊建20204号《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方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执行标准(...。(单)作如下政处

本机关决定香河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发包行为罚款人民币22613.31

罚款,你(单自收本处罚定书日起 15日内将上述处罚款项执行完毕。

收款单位:香河县财政局国库股开户行:廊坊银行香河支行(一中东门北侧)(帐号: 601127020000000065 不缴罚款关将《中人民和国政处法》第七十二的规,每按罚数额百分三加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  香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直接向香河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行或照有规定制执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8日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香建罚字「2023」第16号

人:石XX

身份证号:13102419881106XXXX

 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五百户镇南XXXX

 话:1378560XXXX

2023年56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稽查组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香河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京哈高速公路南侧,百家湾排干渠西侧开发建设的水岸花语一期项目(变更施工单位)工程涉嫌将桩基及锚杆施工工程发包给秦皇岛XX勘察基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发包。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十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参考廊建20204号《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方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七、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执行标准(一)未造成质量隐患的,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0.6以下的罚款...经查水岸花语一期项目桩基及锚杆施工工程分包合同价格共计4111511元。

本机关认为  单位在京哈高速公路南侧,百家湾排干渠西侧开发建设的水岸花语一期项目(变更施工单位)工程涉嫌将桩基及锚杆施工工程发包给秦皇岛秦冶勘察基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发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十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参考廊建20204号《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方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十一、违法行为...;执行标准(...。石力新)作如下政处

本机关决定香河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石力新罚款人民币1243.73

罚款,你(单自收本处罚定书日起 15日内将上述处罚款项执行完毕。

收款单位:香河县财政局国库股开户行:廊坊银行香河支行(一中东门北侧)(帐号: 601127020000000065 不缴罚款关将《中人民和国政处法》第七十二的规,每按罚数额百分三加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  香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直接向香河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行或照有规定制执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8日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香建罚字「2023」第17号

人:杜XX

身份证号:13062019810616XXXX

 址:廊坊市广阳区广XXXX

 话:1773169XXXX

2023年56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稽查组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香河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京哈高速公路南侧,百家湾排干渠西侧开发建设的水岸花语一期项目(变更施工单位)工程涉嫌将桩基及锚杆施工工程发包给秦皇岛秦冶勘察基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发包。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十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参考廊建20204号《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方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七、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执行标准(一)未造成质量隐患的,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0.6以下的罚款...经查水岸花语一期项目桩基及锚杆施工工程分包合同价格共计4111511元。

本机关认为  单位在京哈高速公路南侧,百家湾排干渠西侧开发建设的水岸花语一期项目(变更施工单位)工程涉嫌将桩基及锚杆施工工程发包给秦皇岛秦冶勘察基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发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十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参考廊建20204号《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方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十一、违法行为...;执行标准(...。石力新)作如下政处

本机关决定香河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其他责任人员杜XX罚款人民币1243.73

罚款,你(单自收本处罚定书日起 15日内将上述处罚款项执行完毕。

收款单位:香河县财政局国库股开户行:廊坊银行香河支行(一中东门北侧)(帐号: 601127020000000065 不缴罚款关将《中人民和国政处法》第七十二的规,每按罚数额百分三加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  香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直接向香河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行或照有规定制执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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