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54476/2023-01497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5-3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香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意见(有效) |
香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意见(有效) | ||||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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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第一条 本意见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农村和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不扩大、布局调整的土地整治措施。 拆旧区复垦地块应为权属清晰、四至明确、无权属纠纷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第二条 开展增减挂钩项目要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充分征求项目区农民意愿,依法依规签订安置补偿协议,避免群众意愿发生变化导致拆旧区无法复垦验收。 第三条 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逐级报省政府审批。项目区经审批并报送自然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经批准后,要将项目区名称位置、规模范围、农民安置、收益分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告),同时在项目区涉及的村庄上墙公示(公告)。项目区实施完成后,要及时将实施情况、资金安排使用和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告),保障农民知情权,接受社会和项目区农民监督。 第五条 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经批准后,根据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范围通过打桩的方式确定复垦区域。 第六条 使用财政资金进行复垦的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区土地复垦工程由辖区政府或有关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取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使用社会资金进行复垦的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区土地复垦工程由辖区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取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项目完成后由辖区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审计机构对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委托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单位根据相关数据测算复垦区耕地等别,并出具耕地等别评定报告。 第七条 项目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由辖区政府组织复垦区涉及村街成立村民监督小组,负责监督项目施工,并于项目完成后出具意见书。 第八条 为确保复垦项目顺利施工,应严格落实各项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作业必须按照《复垦方案》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执行,确保高速、高效、高质量完成复垦项目。 第九条 项目区耕作层回填所需土方耕地质量等别应与复垦方案要求的耕地质量等别相对应,为确保拆旧区复垦的耕地质量等别达到复垦方案设计要求,应优先使用建新区剥离的表土或相同耕地质量等别的表土进行表土回填,避免造成拆旧区复垦的耕地质量等别低于复垦方案要求的耕地质量等别,导致项目区无法顺利实施。 第十条 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按计划完成复垦工作后,由辖区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供竣工报告、项目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总结报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村民监督小组出具的意见书等相关材料,由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市级验收,市级初验合格后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终验。 第十一条 增减挂钩项目取得立项批复后,拆旧区复垦工作应在批准的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实无法完成复垦的,由县政府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提前2个月向省厅提交延期验收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二条 拆旧区复垦完成后由县政府组织自验,自验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初验,市级初验通过后,县政府在3个工作日内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终验。 第十三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验收通知书,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将变化图斑纳入当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复垦地块所有权权属不变。 第十四条 复垦区通过验收并取得验收通知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辖区政府签订复垦区交地协议书,将复垦的耕地及时移交给辖区政府,辖区政府将耕地移交给原土地所有权人进行承包耕种,或承包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耕种;辖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后期监管,避免出现复垦区耕地撂荒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的发生。 第十五条 纳入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的原村址建设用地,按照县政府规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增减挂钩项目城镇建新区取得的收益用于农村居民的拆迁补偿、新建农村居民安置住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第十六条 纳入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的非村址集体建设用地,参照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对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格对集体建设用地合法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 增减挂钩项目城镇建新区取得的收益全部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香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意见》政策解读http://xxgk.xianghe.gov.cn:8088/index.do?templet=content_new&id={BFA7FFA1-FFFF-FFFF-942E-DC630000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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