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目标值 | 自评 实际值 | 权重 | 数据来源 | 指标解释* | 评分规则* | 自评得分 |
部门管理(40分) | 资金 投入 | 预算完成率 | ≥95% | 95.1% | 4 | 部门决算报表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调整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数为决算报表中本年支出决算数,调整预算数为决算报表中的本年支出调整预算数。 | 1.预算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预算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预算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实际值-85%)/10%*权重。 | 4 |
预算调整率 | 0 | 4.9% | 4 | 部门决算报表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年初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1.预算调整率等于0的,得满分; 2.预算调整率增幅或降幅大于等于5%的,得0分; 3.预算调整率在0—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5%-|实际值|)/5%*权重;|实际值|为实际值的绝对值。 | 3 |
支出进度率 | ≥100% | 100% | 4 | 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部门决算报表 | 支付进度率=(6月末实际支付进度/6月末序时支付进度)×1/6+(9月末实际支付进度/9月末序时支付进度)×1/6+(11月末实际支付进度/11月末序时支付进度)×1/6+(12月末实际支付进度/95%)×1/2。 实际支付进度是指部门(单位)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调整预算数的比率。6月末序时支付进度=6/12;9月末序时支付进度=9/12;11月末序时支付进度=11/12;12月末序时支付进度=95%。 考察资金范围=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19年度预算资金 | 1.支付进度率大于或等100%的,得满分; 2.支付进度率小于或等于60%的,不得分; 3.支付进度率在60%—10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实际值-60%)/40%*权重。 | 4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0% | 4 | 部门决算报表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00%。 | 实际值小于等于0得满分,每增加1%扣权重分的10%,扣完为止。 | 4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0 | 0% | 4 | 部门决算报表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实际值小于等于0得满分,每增加1%扣权重分的10%,扣完为止。 | 4 |
部门管理(40分) | 财务 管理 | 问题资金占比 | 0 | 0% | 4 | 审计报告或整改意见书中所列示金额 | 问题资金占比=有问题资金额/部门支出决算数。 问题资金指审计、监督巡查、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资金。 | 得分=(1-问题资金占比)*权重。 | 4 |
采购 管理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95% | 100% | 3 | 预算文本、部门决算报表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数为调整预算数;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年末决算报表中政府采购金额。 | 1.政府采购执行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预算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预算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实际值-85%)/10%*权重。 | 3 |
资产 管理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4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系统、廊坊市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 | 评价要点: 1. 按照资产管理要求,是否建章立制,并严格执行:资产配置、处置程序是否规范,标准是否合理,处置是否及时等; 2. 按会计制度要求,是否建立资产账目,实现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3. 资产月报和年报是否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准确、完整上报; 4.资产信息系统数据是否及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 5.公务用车是否按照“三化”要求,及时纳入“全省一张网”平台系统管理。 | 一项未达标扣20%权重分,扣完为止。 | 4 |
人员 管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 73% | 1 | 部门决算报表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 实际值小于等于100%得满分,每增加1%扣权重分的10%,扣完为止。 | 0 |
信息 管理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按规定公开 | 按规定公开 | 2 | 财政部门工作布置文件 | 评价要点: 1.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2.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具备要点1实际值得50%权重分,具备要点2实际值得50%权重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性 | 按规定公开 | 按规定公开 | 2 | 财政部门工作布置文件 | 评价要点: 1.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2018年度专项项目自评结果; 2.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2018年度专项项目自评结果。 | 具备要点1实际值得50%权重分,具备要点2实际值得50%权重分 | 2 |
部门管理(40分) | 绩效 管理 | 绩效目标审核通过率 | 100% | 100% | 2 | 一上阶段申报数据、预算文本 | 绩效目标审核通过率=(审核通过安排预算的专项项目数/部门申报的专项项目数)×100%。 | 实际值为100%得满分,每降低1%扣权重分的10%,扣完为止。 | 2 |
绩效自评覆盖率 | 100% | 8.8% | 2 | 财政部门工作布置文件 | 绩效自评覆盖率=(部门开展2019年度专项项目自评的金额/2019年度全部专项项目金额)×100%。 | 得分=绩效自评覆盖率*权重。 | 0 |
部门产出(40分) | 数 量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100% | 92% | 15 | 部门提供重点项目执行说明(包括本表上部分填列的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及时情况的佐证材料)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得分=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权重 。 | 14 |
质 量 |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 100% | 100% | 10 |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工作数/实际工作数)×100%。 | 得分=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权重。 | 10 |
时 效 | 重点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重点工作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工作数/计划完成工作数)×100%。 | 得分=重点工作完成及时率*权重。 | 10 |
成 本 | 一般性支出压减率 | >0 | 10% | 5 | 财政部门工作布置文件 | 一般性支出压减情况按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进行计算。 | 实际值达到目标值要求得满分,未达要求得0分。 | 5 |
部门效果(20分) | 经济 效益 | 人民财产安全率 | ≥75% | 80% | 10 | 部门自行提供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除重点工作任务下对应的重点项目产生的效果外,还需关注部门的综合效果,与年度目标进行呼应。(所设指标个数不少于5个) | 一、定量指标评分规则: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出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偏低造成的,按要按照偏离度适度扣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二、定性指标评分规则: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含)合理确定分值。 | 6 |
社会 效益 | 人民生产安全率 | ≥75% | 80% |
生态 效益 | 水质质量提高率 | ≥75% | 80% |
部门效果(20分)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10 | 问卷调查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整体工作效果的满意程度。(所设指标个数至少1个) | 1.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的,得满分; 2.满意度小于或等于60%的,得0分; 3.满意度在60%—9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实际值-60%)/30%*权重 | 10 |
10合 计 | 100 | — | — | — | 91 |
评价结论: | |
绩效指标完成的指标 | 2019年防汛物资储备经费、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均已完成绩效指标。 |
超标完成和尚未完成的绩效指标与目标值偏差程度 | 无 |
超标完成和尚未完成的绩效指标原因说明 | 无 |
改进措施 | 1.对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部门决算等的措施 | 无 |
2.对制度完善、人员管理、资产配置等的措施 | 无 |
3.其他措施 | 无 |
填表要求: 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所列数据填写。 2、重点工作任务对应安排的重点项目部分,重点项目选择标准:单个项目资金额为150万元以上或项目合计资金占全部项目资金金额60%以上,个数要求为占项目总数50%以上。 3、部门产出部分和部门效果部分的各项指标为必须考虑的要素,可根据部门职责、全县发展重点工作设置,应主要围绕重点项目的产出效果情况来确定核心业务指标。同时,部门效益指标部分除重点工作任务下对应的重点项目产生的效果外,还需关注部门的综合效果,与年度目标进行呼应。(所设指标个数不少于5个) 4、整体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级)划分为四个等次,“优”等次:90分(含)—100分、“良”等次:80分(含)—90分、“中”等次:60分(含)—80分、“差”等次:60分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