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河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1、依照国家和省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地方性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计划,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建立的国民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结合我县情况完善和统一管理全县各项核算制度,制定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协调全县各部门及各乡镇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报表工作。 3、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领导,完成各级各种普查或抽样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各部门及各乡镇的社会经济调查,组织完成国家、省、市部署的各项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经济运行状态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香河县统计局部门决算为县本级决算,没有下属单位。 三、香河县统计局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1、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人数50人次。 3、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运行费月去年相比无变化。 4、无出国人次。 5、单位保有一辆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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