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廊坊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抽查主体、对象和抽查比例,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组织开展了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具体检查结果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