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xhxycj/2023-00134主题分类:电子政务发布机构:县烟草局
发文日期:2023-01-29文  号:主 题 词:
名  称:香河县烟草专卖局“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香河县烟草专卖局“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香烟专〔20232

 

香河县烟草专卖局

“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及专卖监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国家局、省局、市局和县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专卖执法部门监管行为,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检查工作水平和效率,维护辖区卷烟市场良好秩序。

二、组织机构

香河县烟草专卖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时组织对全县卷烟零售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长:程伟

副组长:蔡志清

 员:刘德民、李树军、王德府、马永军、王永刚、单立强

三、检查依据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二)检查内容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

1、是否亮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等。

2、是否有卷烟零售许可证,是否销售假私卷烟,是否销售非本店配送卷烟。

3、卷烟条盒激光码是否与卷烟零售许可证一致,是否存在销售霉变卷烟等行为。

四、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和检查结果

专卖监督管理科按照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辖区卷烟市场检查,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对象包括辖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检查人员从专卖监督管理人员库随机选派,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并向“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反馈。

五、培训计划

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计划》。

1、培训名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

2、培训时间: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3、培训地点:三楼会议室

4、培训内容:

1)“三统一”系统-市场监管-随机抽查模块使用;

2)《烟草专卖法》相关内容;

3)《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

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5、参加人员: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全体人员

六、工作要求

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参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对抽选的检查人员和车辆要予以大力支持,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更改;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遵守专卖执法各项纪律,圆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结果将作为中队专卖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附件: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

                          香河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1月3日


附件:

香河县烟草专卖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

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烟草专卖局

302

零售市场秩序日常检查

许可管理

重点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实地

检查

是否亮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等。

 

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卷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是否有卷烟零售许可证,是否销售假私卷烟,是否销售非本店配送卷烟。

 

卷烟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卷烟条盒激光码是否与卷烟零售许可证一致,是否存在销售霉变卷烟等行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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